Page 29 - 网络电信2020年1/2月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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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 营 商 专 栏

             表5 UL2100M RRU设备双端口引接(3G效果对比)                           四、结语
                                                                     室内分布系统的特点为投资大,叠加建设后基站设备较
                                                                 多、租金高,但多数室内分布系统效能低,耗电量大,维护难
                                                                 度大的问题。使用“多端口引接”和“多系统整合”方案可以
                                                                 有效
                                                                     腾退信源资源及配件资源,达到“基站瘦身、节能降耗”
                                                                 的目的;使用“RRU不同端口隔层覆盖”可以提升室分的信道容
                                                                 量和信道质量;使用主干分布的“并联组网”,可以减少馈头
                (2)如表5所示,3G整改前后覆盖效果不变。
                                                                 使用,减少关键点故障,也有利于主干分布上支路功率输出均
                (3)本方案使用一个支撑UL2100频段的RRU替换下2个
                                                                 衡。总之本文所述在后续室分建设和室分资源腾退,有很强的
            3GRRU和2个4GRRU,6个10光模块和2台3&4G合路器、1台BBU机
                                                                 借鉴作用。
            框。


                                   工信部批复中国联通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



                工信部信管函〔2019〕412号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采用eSIM技术物联网设备试验方案的请示》(中国联通集团函〔2019〕94号)等申请文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
            如下:
                一、为适应互联网行业应用加快从消费型向生产型转变的需要,原则同意你公司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
            用服务。
                二、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仅限开通数据业务和与之相关的定向话音、定向短信业务。
                三、你公司应严格遵守码号管理相关要求,仅可使用13位物联网号码开展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
                四、你公司仅可在自有渠道办理物联网等领域eSIM技术应用服务,与转售企业合作提供相关服务须另行申请。
                五、你公司须加强业务规范管理、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对eSIM平台的管理权和eSIM终端的写卡权,不得
            以任何形式授权其他企业开通相关权限和功能。
                六、你公司应进一步完善网络安全防护、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保护、安全评估、安全事件应急管理等制度,切实履行国
            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网络与数据安全的有关要求,强化相关管理措施,有效防范网络与信息安全风险。
                (一)严格按照物联网卡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做好业务功能限制,加强登记管理,加大使用监测及
            违规处置,防范安全风险。
                (二)落实用户个人信息和网络数据保护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规范用户个人信息和网络数据采集、传输、存储、
            使用和销毁等行为,防止用户信息和数据泄露与滥用,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数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安全评
            估,加强对业务合作方的约束管理,签订数据安全协议,细化明确业务合作方的数据使用权限、安全保护责任、必要的安全保护措
            施。
                (三)按照《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网络安全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风险评估、安全防护等管理
            要求。
                七、你公司应与eSIM设备提供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eSIM终端和服务器使用公开通用的技术方案,不得限制eSIM设备在其他
            运营商网络上使用。
                八、你公司应在服务合同中明示资费、服务内容和有关风险,明确用户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并履行提醒义务,切实
            做好相关用户服务工作。
                九、如出现影响行业发展、网络安全等方面重大问题,你公司应及时报告,并按照电信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
            予以稳妥处置,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十、你公司应按照管理要求,将eSIM技术应用服务发展情况、用户规模、应用领域、安全管理、产业链推动、存在的问题等
            情况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十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紧密跟踪、分析eSIM技术应用服务发展情况,及时解决市场问题,规范企业经营
            行为。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为eSIM技术应用服务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特此批复。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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