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8日,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取得公司制改制后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总部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身为公司制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是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中央企业系统改革的统一行为。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通过公司制改革,将不断完善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助力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形成各司其职、各负自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水平,强化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在公司制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要求,立足实际、精心组织、主动作为,顺利完成了公司制改制任务,开启了公司治理现代化发展的新阶段,也为企业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 企业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