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美国基础运营商视为噩梦的两项法案相继废除,4月初美国新任总统特朗普正式签署文件废除《宽带客户隐私保护规则》后, 4月23日,新任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Ajit Pai宣布,即将着手《开放互联网法令》。这两项奥巴马时代的法案使得坐拥网络与用户数据宝藏的运营商失去了差异化服务以及利用大数据采矿卖钱的资格,牢牢限制在管道内。
特朗普与这位前verizon高管Ajit Pai联手掀掉了埋葬运营商的棺材板背后,除了政治因素,更夹杂了互联网企业与通信企业的博弈竞合。
观点交锋
以去年10月奥巴马时代通过的《宽带客户隐私保护规则》为例,这项以保护用户隐私为核心的法案,重点监管对象是宽带运营商,而非互联网企业。互联网企业的客户隐私与数据安全问题,基于一般的隐私与客户数据保护原则,由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监管。
另一项《开放互联网法令》则指明了宽带服务提供商需要遵循网络中立性原则,当时这两项法案,被视为以Google、Facebook、Amazon和Netflix为代表的互联网阵营与Veriozn、AT&T等基础运营商阵营博弈中大获全胜。
如今,两项法案相继废除,除了“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感慨外,业界专家也有截然不同的观点。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在微博中表示,信息生产力一旦触犯工业资本的既得利益,必然遭到强烈抵抗。
另有业内专家认为,在当前的市场格局下放松政策管制更有利于发挥市场活力。
随着运营商与互联网之间互相渗透和合作已经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站在双方融合竞争的角度审视这个问题似乎更有意义。
零和博弈
网络中立一度成为运营商与互联网公司的“此消彼长”的博弈。对于提供基础设施的运营商进行了限制,要求其无差别“对包括互联网公司在内的企业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对于谋求转型计划做“智能管道”的运营商无疑是利空。面对传统业务下滑困境,各大电信企业都部署了分层网络计划(精品网计划),为高端客户提供高质量等级的接入服务。
而网络中立法对于谷歌、 Facebook在内的互联网企业则有利于放开手脚。
因此FCC的法案也形成了鲜明的支持与反对阵营,2014年1月法庭对“Verizon vs FCC”案作出FCC败诉判决。
网络中立在通信市场化程度高而且电信监管严格的欧洲以及美国市场施行,在我国十几年前因为运营商拦截特定应用和实施网络减速等问题引发过类似讨论。我国法院在2004年1月曾就厦门长宽封BT端口被用户起诉一事作出判决,一审和二审均判定厦门长宽限速、封BT端口构成违约。2013年前后我国因微信收费事件,也引发关于网络中立的讨论。
彼时,运营商对于OTT的态度还是如临大敌,零和博弈是二者的主要关系形态。因此,微信占用运营商的信道资源,而微信却以免费方式提供给用户圈地,当时的争论也持续良久。
工信部表态欢迎互联网领域市场化创新方式。政策层面有了表态,更重要的是此后运营商开启了拥抱OTT的历程:运营商与互联网公司合作定向流量。“网络中立”的坚定支持者美国Facebook已经与移动运营商T-Mobile公司合作向后者旗下的预付费用户实施了免流量营销计划。
新融合背景下竞合
独立观察家云晴在《通信产业报》(网)约稿中表示,随着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企业出于掌握更强控制力目的而对双方业务领域的渗透和发展,两种企业的关系早就不能够单纯地定义为上下游关系了。
因此美国“网络中立”政策出现这样的变化也并不能够简单地理解为政策的方向性逆转,而是新的施政者对行业各方角色定位、发展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趋势理解上的分歧导致的对监管环境重新进行定义。
新的环境与新的关系中,网络中立的管制对象也不应仅仅是运营商,许多互联网企业也在自建网络。杨培芳表示,网络中立的内涵不仅仅指运营商的基础网络,包括现在出现的一些平台型互联网企业,他们与电信运营商一样,负有越来越多的公共责任,应该有越来越多的规制,而不是单纯的自由竞争。
互联网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网络中立所包括的内容也有所变化。在保证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同时,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也是政策制定者所应考虑的问题。
目前全球运营商都面临转型困境陷入成长天花板,传统业务下滑,新的增长点乏力。此次废除网络中立,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增加通信基础设施投资。民主党前参议Rick Boucher表示,放松管制的变化将更有助于促进电信投资和提振美国经济。
国内专家也有过类似观点,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专家表示,如果政策对运营商的发展是限制的,并不利于下一步网络基础的提升和扩大。结合我国情况,目前我国网络建设包括宽带都面临较大的发展缺口。
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曾对此表示,我国信息基础设施能力与美国、韩国等国家相比是很落后的。
尽管如此,讨论网络中立仍然具有价值,但涉及到对运营商重新定位等深层次改革。舒华英表示,相比美国的网络中立,我们一直提倡尽快网业分离,数据层以下的网络应该纳入到国家的基础设施中,这意味着经营这样的公司是社会公用事业,不是以赢利为目的,它带有一定的天然垄断性。网络中立、或者说网络和业务分离,涉及国家在未来信息社会中信息基础设施如何定位、如何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问题。
来源:
通信产业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