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使很多人遭受“侵害”,尤其是来自匿名手机的各种信息垃圾、诈骗、骚扰甚至色情短信,使人防不胜防,不堪其扰。
为遏制违法短信、诈骗短信、色情短信等垃圾短信,规范经营,减少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的违规、违法行为,信息产业部新闻处证实,今年年内将出台《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对手机实名制做出规定,现有约两亿非实名预付费手机用户,届时将重新进行实名登记。
短信欺诈、黄色短信、非法广告等各类违法短信,已经成为新的社会公害。但是,当人们去举报、投诉或者报警时,由于对方是匿名手机,从而可以迅速“隐身”,查证、维权相当艰难。大量匿名手机的存在,导致公民手机短信消费安全、可靠和安心的权利保护出现漏洞,受到严重侵害。
目前,短信服务投诉是电信服务投诉中最多的业务,投诉的主要内容是垃圾短信和服务提供者不规范经营;而公安部的统计显示,大多数手机犯罪使用的都是非实名的预付费手机,且有愈演愈烈之势,以匿名手机进行的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影响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因素。
当前,韩国、泰国、澳大利亚、日本、南非等不少国家,已经施行手机实名制。所谓手机实名,就是移动通信运营商在办理申请者手机入网手续时,审查用户的相关身份证件。申请者为个人用户的,应当出示有关个人身份证件;申请人为单位的,移动通信运营商应当登记其名称、地址和联系人等事项。把手机购置和持有“阳光化”,无疑会使“隐身”短信侵权减少,更重要的是可以在法律的授权下,有效地追查、制裁侵权者。
有人有种担心,手机实名会不会影响到个人的隐私。从根本上说,手机匿名保护不了隐私。你在明里,施害人在暗处,他可以“放心大胆”地侵害你的权益,当然包括你的隐私权。侵权行为的发生,恰恰是通过非实名的手机号码来做的。事实上,手机匿名只会让个人在匿名者前处于无法设防的境地,即使匿名者之间,也像密林中的暗战一样,“受伤”时无法究责。
在我国信用机制尚未健全的今天,手机匿名的进一步发展,还会消蚀社会的信任资源。相反,越是在各个领域实名透明,公民权利才越容易保护,因为可以顺藤摸瓜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人们担心个人信息被不当透露,实际上是期待从制度上对电信服务商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明晰和规范,最终使手机用户的权利保障、维护的机制和途径更加明确和有力,包括手机生活的隐私空间。
手机实名,公民的权益才可以更好地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反其道而行之,也就是说,以匿名的方式保护隐私,导致的会是整个社会的信任缺失。当然,在手机实名制下,公民个人隐私权的部分让渡,确实需要电信服务者更加严格的保护。
依照法律,公民个人信息不能随意透露,违者追究责任。然而,从现实情况看,公民的手机号码被非法透露的现象并不少见,但是,公民不但不知道是谁“偷”走了自己的个人重要信息,相关部门似乎也没有受到法律追究。所以,在保护公民隐私权的相关法律之外,在即将颁布的《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用户信息的保护和究责制度还需要再详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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